巴青藏语意为“大牛毛帐篷”,位于西藏自治区东北部、那曲地区东部、怒江上游,地势北离南低,全县平均海拔在4500米以上,高寒缺氧,空气稀薄,冬寒夏凉,太阳辐射强,日照时间长,年温差相对较大,无霜期短,冬季多大风雪。总面积10326平方千米,总人口4万人(2003年)。辖2个区,12个乡,161个村民委员会。巴青藏语意为“大牛毛帐篷”。吐蕃王朝时期称该地为松比东布琼,受象雄郭比诸侯及松比管辖。元代属元朝皇帝任命的霍尔王领有。明代归属四川。清朝为三十九族部落之一,光绪年间,划归西藏地方政府管辖,清中央政府井派有官员驻扎。1941年,西藏地方政府始建巴膏宗。西藏和平解放后,1954年归属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管辖。1959年巴青县人民政府成立,县址迁至益塔区。1960年划归那曲地区管辖至今。1964年县址迁至达尔塘。县府现驻益塔塘。
该县地处藏北高原南羌塘大湖盆区,地势北离南低,全县平均海拔在4500米以上。境内主要山峰东有布加山,北有瓦马拉山、珠洛山,西北有仓来山、曲如拉山、吾尔膏拉山。属高原亚寒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高寒缺氧,空气稀薄,冬寒夏凉,太阳辐射强,日照时间长,年温差相对较大,无霜期短,冬季多大风雪。年日照时数2400小时左右,年降水量约500-600毫米。降雪日数约在150天以上。
巴青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